8月2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决定书显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沐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未在前期披露的临时补流期限内按时归还募集资金。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廖志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汤晓春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廖志远、时任财务总监汤晓春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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